日前,福建省龍巖市長汀縣人民法院開展“利刃行動”,鞏固執行工作成效,把當事人的“紙上權益”兌現成“真金白銀”,把群眾的“執行清單”變成“幸福清單”。
此次集中執行活動中,執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多地,查人找車、扣劃存款、強制拍賣,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開展,對案件深入摸排,充分了解案情,根據不同案件的性質、特點,將法治教育和強制措施相結合,因人制宜,因案施策,做到執行最優解。
在合肥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合肥科技公司”)與福建某電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電纜公司”)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,經法院判決,電纜公司需向合肥科技公司支付貨款157萬元及利息。因電纜公司未履行,合肥科技公司申請執行。
執行過程中,長汀縣法院執行干警多次前往電纜公司組織相關人員商討還款計劃,幫忙聯系注資盤活。在得知該公司確無生產經營可能后,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,長汀縣法院將該公司查封的機器設備采取拍賣措施。經過議價拍賣、評估、掛網公示、組織看樣,最終機器設備拍賣成交,拍賣款用于支付申請執行人合肥科技公司的貨款,該案現已執行完畢。
據了解,此次集中執行行動共執行完畢案件3件,達成和解4件,拘留2人,強制入戶評估3處,拍賣成交1件,執行到位金額達203.6萬元。接下來,長汀縣法院將持續加大對涉民生、涉企業、涉金融案件的執行力度,開展常態化集中執行行動,縱深推進財產調查、處置力度,努力兌現群眾的勝訴權益。(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蔡沔高)